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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与“优秀科研管理集体”的通知
      编辑:张明艳      2024年07月09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推进我校科研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科研管理优秀服务奖评选办法》(华师人文社科〔2021〕11号),现开展2023年度“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与“优秀科研管理集体”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申报对象为实体科研单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和校级科研管理部门在岗科研管理人员(包含从事伦理管理工作人员)。

2.优秀科研管理集体申报对象为实体科研单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

二、评选规则

科研管理优秀服务奖每年评选一次,评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和优秀科研管理集体合计不超过15个。获奖者将获颁荣誉证书和奖金。已获奖的先进工作者或集体需至少间隔一年方可再次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

1.师德师风优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品行优良,能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科研管理学习和培训活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工作成效显著。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圆满完成各项科研组织任务,善于总结经验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理论素养;注重改革创新,提出并实施优化有组织科研的建议和举措,工作成效获得学校和学院认可。

已承担科研管理相关工作两年及以上,在岗期间未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管理事故。

(二)优秀科研管理集体

1.科研组织力强。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科研工作方向,高度重视科研管理,能科学规划、系统谋划、有力部署、积极开展本单位科研管理工作;服务大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科研管理措施得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科研工作运行状况良好。

2.工作成效显著。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积极进行科研管理研究与改革,在创新科研体制机制方面取得显著成果;成绩突出,近两年部门科研业绩在学校名列前茅,在参与和推进学校科研工作中心任务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中成效显著。

近两年未发生科研管理事故及学术不端事件。

四、申报和评选办法

1.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经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主管科研管理部门。推荐人数超过1名时,须进行排序。

2.优秀科研管理集体申请单位向主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优秀科研管理集体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3.申报日期:2024年7月9-15日。

4.申报方式:请学院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打包为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姓名+申报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或者“单位+联系人姓名+申报优秀科研管理集体”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科研管理部门邮箱,并将原件提交至科研管理部门。

科研管理部门将按照《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科研管理优秀服务奖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学校表彰奖励委员会审定及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五、评选工作联系人

科技处:

张明艳,kjc@admin.ecnu.edu.cn

54836199闵行校区办公楼1107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沈怡廷,yyshen@skc.ecnu.edu.cn

62233448,普陀校区办公楼1107

54345126,闵行校区办公楼1209



    附件1:2023年度“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度“太阳集团tcy8722网站优秀科研管理集体”申报表


                                     科技处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7月9